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成都配资平台,国家再度释放强烈信号。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6个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聚焦“唯流量”“抹黑”企业等侵权行为,通过司法判决进一步明确行为边界和责任划分,为企业合法经营保驾护航。
不妨先来看其中一则典型案例:某自媒体账号,在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将某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评价为“扰乱市场”“打劫同行”,还使用了“强盗”“无赖”等诸多侮辱性词汇。企业不堪其扰,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严重失实的内容经广泛传播,影响企业品牌信誉,也对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最终判决自媒体账号运营者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毋庸讳言,企业面临的类似困境并不鲜见,特别是在互联网舆论场里,在流量经济的裹挟下,一些自媒体和网络媒体等,为博取关注、获得利益,不惜捏造事实、夸大负面信息,甚至通过“黑稿”“标题党”等手段,恶意损害企业声誉,对企业的正常经营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很显然,这其中存在着极不对等的关系。对企业而言,“信誉”二字堪比黄金,某种意义上,它是比有形资产更能决定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因素。企业信誉往往建立在长期诚信经营的基础上,但多年沉淀而成的口碑,很可能因一次恶意抹黑和造谣毁于一旦,轻者影响社会评价,重者可能导致客户流失,甚至陷入生存危机。但对一些自媒体而言,不过是一次“标题党”或几句语焉不详的“听说”“爆料”,这显然极不公平。
同样不可否认的是,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舆论环境也在变得更为复杂和棘手。一方面,互联网上“好事不出门,恶事传千里”的所谓“传播规律”仍难以完全被打破,而新的传播平台、评价手段层出不穷;另一方面,企业与公共舆论直接交手越来越难以避免,言论和行为稍有不慎就可能被上纲上线,进而陷入某种被动。甚至连企业家及其亲友的一举一动,也会被人无限放大解读。如果“场外因素”越来越多,“在商言商”必然越来越难。
这就导致一些对企业名誉侵权的因素变得更加隐蔽复杂,认定起来也更为困难。比如,如何厘清合理批评监督与恶意抹黑造谣的不同概念和边界,如何针对不同主体的性质明确相应的责任义务,防止“一刀切”,如何让司法判决及时跟上技术和舆论形态的更新迭代等等,成为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这不仅是保护企业权益的必要之举,也对司法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此次最高法公布的案例所反映的,正是聚焦现实问题的司法创新之举,通过更加精细的概念和责任界定,在兼顾不同主体权利的同时,更好为企业提供及时充分的救济。就拿产品测评这一互联网经济下的市场评价方式来说,最高法明确提出,测评人应客观发布测评内容,真实反映产品的质量、功能等,避免不当言论侵害经营者合法权益。可以说,这不仅有助于遏制“唯流量”的乱象,也为正当合理的舆论监督保留了空间。
不久之前,上海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8.0版行动方案,就把“营造清朗的舆论环境”列入其中,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归根结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相关举措的目的是一致的,就是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让其安心经营、大显身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最近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所指出的,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
特别是在当下,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企业发展压力不小,我们更要以切实行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并制止侵害企业名誉的违法行径,进一步提振发展信心成都配资平台,更好激发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一切经营主体的创新活力。